法院:以“法”为鼎 助力“赢商”

日期:2024-12-28 来源:闽东日报 浏览:5 评论:0

“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。”近年来,福鼎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作用,多元解纷赋能经济发展,内外协同促优区域品牌,司法建议规范市场秩序,努力营造稳定、公平、透明、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,鼎力相助“营商”变“赢商”,审结涉企案件3117件,涉案标的约17.5亿元。

分层递进,前端化解金融纠纷

“法官,我接受调解,我马上把钱凑齐,请不要查封我家房子。”福鼎一金融纠纷当事人小林得知自家房产被查封后,主动联系福鼎法院表达了还款意愿。

原来,小吴曾向银行借款19万余元,朋友小林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担保,后二人因借款逾期迟迟未还被银行诉至福鼎法院。收到该案材料后,立案人员征求双方当事人开展诉前调解的意见,但小吴、小林拒绝调解,且表示无力偿还借款。

按照程序,立案人员引导原告申请诉前财产保全,作出冻结保证人小林名下房产的裁定,并将案件移交至法院执行部门。得知房产被查封,小林立马联系法院表示愿意调解,于是有了开头的一幕。

最终,经调解,小林同意一次性偿还19万余元欠款并当场履行完毕。法院随即解封了小林的房产。

从“不愿调”“没钱还”到“接受调”“立马还”,“以保促调”机制在该起金融纠纷化解中发挥了很大作用。“将财产保全程序前置,依法对当事人名下财产进行冻结、查封,可以有效防止资产转移,为后续调解工作奠定坚实基础。”该院立案庭庭长彭莉莉介绍。

端口前移,多元发力。福鼎法院聚焦金融资产安全这一关键点,联合金融监管部门、公证机关、金融机构、第三方公司等多方力量,全新打造金融纠纷多元调处中心,将终端解决向源头化解延伸。

在实践中,该院创新“1+X”小额金融纠纷化解机制,贯通金融机构端、调解平台端、法院端,适用“预查废”、以保促调、支付令、诉讼等方式,分层过滤、递进化解批量受理的金融纠纷。今年以来,共诉前化解金融纠纷910件,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达70.93%。

加强联动,提升品牌保护效能

“被告在店铺招牌、店内装潢、抖音平台宣传上使用和我公司注册商标相似的标识,给我们品牌造成了巨大损失。”这是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,在庭审中,原告宴遇餐饮公司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。

宴遇餐饮公司是国内首批创意菜领军品牌,旗下有多家连锁餐饮店,在市场上拥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。而被告使用“宴遇”这一招牌在福鼎经营一家餐饮店,并在网络平台上进行推广宣传,引发了这起侵害商标权纠纷。

“尽管被告店名从字体、颜色还是排列上和原告有所区别,但在市场经营活动中,大量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字样,很容易给公众产生误认,进而影响品牌影响力。”经过对双方公证封存物进行充分比对,最终,承办法官依法判定被告构成侵权,酌定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.5万元。

近年,“傍名牌”“搭便车”案件屡见不鲜,如何进一步保护注册商标,提升企业品牌价值?近年来,福鼎法院向内发力,持续深化知识产权刑事、民事、行政“三合一”制度改革,成立专门合议庭,完善跨域“云调解”解纷模式,推动123件案件诉前化解,审结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144件。

司法,植根脚下的土地。在福鼎,一叶“福鼎白茶”享誉闻名。为了守好这片叶子,福鼎法院向外发力厚植法治沃土,联合检察院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2个部门成立“福鼎白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司法保护协同中心”,开展“司法+行政”协同战略合作,编发《涉茶知识产权风险提示手册》,推行茶企定向服务。

同时,联合浙江西湖区、安徽祁门县、广东潮安区、四川名山区、云南双江自治县等5地法院建立中国名茶品牌司法保护联盟,发布8起名茶保护典型案例,进一步凝聚司法保护合力,为品牌提升提供更优质的“土壤”。

延伸职能,护航行业健康发展

“我是骑你们家改装电动车才摔倒的,你得赔我。”“车子是按你的要求改装,出了事不能赖我。”前不久,福鼎法院审理一起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案,庭审当中,当事人各执一词。

该案中,小杨从福鼎某车行购买了一辆电动自行车并委托车行登记上牌。该车行在取得车牌后,按小杨要求将车内原装锂电池更换为铅酸电池,并更换加长车座。

后小杨的丈夫小蔡超载骑行电动自行车时,因车辆突然倾倒致使自己和家人摔伤。小蔡向车行索赔无果,遂诉至福鼎法院。

买方授意,卖家执行。如何判定双方的责任,合理维护当事人权益?

考虑到该案中小蔡给电动自行车加装风挡,并超载多人,而车行明知风险仍应消费者要求改装电动自行车,法院最终酌定小蔡自行承担90%的责任,车行承担10%赔偿责任。

判决生效后,电动车改装的问题引发了法官的思考。此类车辆在行驶过程中极易发生交通事故,不利于道路交通安全,也给电动车行业发展带来了诸多挑战。如何从源头上解题?今年9月,福鼎法院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司法建议,建议对电动自行车经营商户的旧国标车、超标车的库存及销售情况进行排查,对无照销售、经营无证产品、提供违规拼改装服务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,督促商户规范自身行为。

该建议得到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重视和积极回应,召开电动自行车经营网点约谈会,督促87家经营网点签订《规范经营社会公开承诺书》,从源头规范电动车经营、销售行为。

从一篇司法建议到一次行业整顿。福鼎法院积极延伸司法职能作用,加强司法建议的全周期管理,向相关职能单位、行业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23份,推进司法与行政、社会各界的深度综合与协同治理,为行业健康发展提供更大动能。

人人都是营商环境,案案都是营商环境。“福鼎法院将紧扣发展大局,切实发挥审判职能,创新工作机制,更好推动矛盾纠纷化解,护航市场健康发展,为福鼎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力量。”福鼎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吴杏良说道。

来源:闽东日报记者 吴枋宸 通讯员 黄晓萍 王雅丽

编辑:吴宁宁

审核:刘宁芬 周邦在

责任编辑:吴宁宁

(原标题:福鼎法院:以“法”为鼎 助力“赢商”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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