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年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开始申报

日期:2025-04-25 浏览:3 评论:0

  ·新设站单位将获20万元建站奖励

·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享生活、安家补助

  (记者李立平通讯员赵思婷)为加快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,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,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署,漳州市于日前启动2025年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。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可于6月13日前,向属地人社部门提交申请材料。新设站单位将获得20万元的建站奖励,引进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享受生活补助、安家补助等。

  本次申报面向全市各级企业、科研院所、新型研发机构、高新技术开发区、经济技术开发区、留学人员创业园及从事科研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。

  申报单位需满足具备独立法人资格、专门研发机构,能为博士后提供科研项目、生活保障及有竞争力的薪酬。推荐申报需满足以下至少一项条件,包括: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、重大科研项目;国家级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(上年度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);省级创新实验室、制造业创新中心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、企业技术中心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、瞪羚企业、未来独角兽企业、上市后备企业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、新型研发机构;近五年荣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承担省部级以上重点研发计划、重大科研项目;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(如人工智能、生物医药等)中研发投入占比高的科技型企业;由在站或出站博士后为法定代表人或股东成员创办、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;获得国家监管机构、行业协会较高评级或企业资质,整体技术水平或重点科研领域在同行业居于领先地位;在建设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相关产业技术领域具有较高水平;近3年有与高校博士后流动站开展产学研活动、技术成果转让合作;参加过全国或全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、博士后揭榜领题活动,对参加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和省级选拔赛的,予以优先支持。

  申报单位需提交《新设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》及佐证材料(一式两份),包括资质证明、项目成果、获奖情况等。申报材料须于6月13日前提交至属地县(区)人社局或开发区(投资区)党群工作部。详情可登录漳州市人社局官网查询,或联系属地人社部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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